華龍網1月28日18時訊(記者 任思聰)針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今日,重慶市教委出台《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十不准”》,要求教師不可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正對待學生,或者體罰學生,包括侮辱、歧視等變相體罰。另外,教師校園吸煙、著裝不規範等行為也將禁止。
哪些不准
著裝不規範、吸煙都要禁止
市教委規定,老師不准參與或者組織、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及其活動,不准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正對待學生,或者體罰包括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嚴禁騷擾或者侵害學生。
針對部分教師過節收受家長財物等行為,市教委要求,嚴禁教師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與此同時,不准老師利用職務之便開展或者參與組織針對學生的強制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經營性活動。不准動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在工作日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的有償補課。
此外,在校園中著裝不規範、語言不文明、吸煙等行為,也將被禁止。
如何處理
違反“十不准” 將嚴肅處理
《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十不准”》對教師的職業道德進行了全面規範。除了教學外,還要求教師不能有收受家長財務、參加校外補課、在校園著裝不規範、語言不文明、吸煙等有損教師儀錶形象的行為。
市教委表示,在處理上,凡中小學教師違反規定,將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黨員教師違反上述規定的,還要給予相應黨紀處分�
附: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出台“十不准”》
不准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出現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或者向學生傳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二、不准參與或者組織、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及其活動。
三、不准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
四、不准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正對待學生,或者體罰包括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
五、不准騷擾或者侵害學生。
六、不准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
七、不准利用職務之便開展或者參與組織針對學生的強制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經營性活動。
八、不准動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在工作日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
九、不准有在校園中著裝不規範、語言不文明、吸煙等有損教師儀錶形象的行為。
十、不准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ㄎ⒉┍戲絞劍和芽傻鍬繼諮段⒉⑿呂宋⒉┗蚧⒉癅華龍網原創新聞”提供新聞線索) (原標題:重慶教師行為“十不准” 當中包括校園內不可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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